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心理咨询教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名族、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2、在咨询关系未建立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出现的局限性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以为。
3、心理咨询教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为的任何关系;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心理咨询教师的信任谋取私利;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4、当心理咨询教师认为自己不合适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就应对求助者做出明确说明,并应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其他合适的心理咨询教师或医生。
5、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