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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辅导活动室管理制度

2016年09月30日 10:13  点击:[]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团体辅导活动室管理制度

 

1、团体辅导活动室是进行团体活动(团体咨询、心理剧、团体拓展等活动)的场所。  

2、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团体成员要按时参加。

3、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教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做到言行文明得体。

4 团体成员在辅导过程中要真诚、开放、信任他人,并对他人的言语和行为保密。 

5、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辅导活动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损坏室内公共设施。使用物品后应归放原处,桌椅恢复原状。

6、自觉爱护辅导室内的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工作。  

7、团体辅导教师和学生助理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灯、电脑等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8、监督电话:0825--291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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