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因前期二级学院机构调整,以及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2024】7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班设置2名心理委员(男生、女生各1名),为顺利开展“一校一园两基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7日15:00前将本学院心理辅导员(老师)名单和23级、24级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博雅楼2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5xinlizixun@163.com。
选送标准、报送样表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0825-2914981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