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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016年09月30日 16:21  点击:[]

各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展示校园社团风采,丰富第二课堂生活,促进学校社团更好地发展,同时打造社团品牌,展现社团魅力,让学院全体师生更进一步地了解社团,走进社团,融入社团,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我院广大学生的文明修养,经团委研究决定举办以“丰富第二课堂生活,展现社团魅力”为主题的第十一届社团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社团,激情飞扬,美丽川职,和谐致远”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6月

    三、参加对象

    学生社团注册会员,诚邀全院师生参与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承办单位: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五、活动要求

    1、各团总支、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要主动向系(部)领导汇报,争取各方面支持,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2、在活动过程中,各学生社团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给社团联合会,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等媒体,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材料并上报。

    3、以社团文化艺术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团组织进社团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积极作用,做好学生社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4、各类活动的举办按照学院团委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做好有关安全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涉及多个团总支或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覆盖全院的较大型活动、校外开展活动的,须按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申报,经批准后方能举办。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的,将视其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评比表彰

    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各学生社团2014—2015学年以来的建设发展和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各团总支、学生社团在社团文化艺术节期间的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附件:2016年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主要活动安排表

 

                     

 

                     共青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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