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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2016年09月30日 09:57  点击:[]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增强校园文化氛围,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办法:

1全院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唱法不限。鼓励青春组合、乐队组合及原创作品参赛;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向上,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和总决赛。初赛、复赛由各系组织举行,并按划分名额推出选手(名额附后)参加全院决赛。决赛由学工部、团委组织举行。最终评出前18名,参加全院总决赛。

3、总决赛将聘请专业教师担任评委,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二、报名时间:

各系在1111日前将参加全院决赛的选手名单交到学生工作部唐老师处(行政楼118)。

三、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分值1分。参赛曲目内容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音色音质分值4分。要求选手音色较好,音域较宽、发音悦耳。

(3)演唱技巧分值3分。要求选手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声情并茂。

(4)形象仪表分值2分。要求选手外表出众,表演自然、仪态大方、台风稳健

(5)原创歌曲酌情加分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1.初赛:10月下旬各班自行举行。

2.复赛:11月上旬各系自行举行。

3.决赛:11月下旬学院组织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

4.总决赛:12月上旬在足球场举行。

五、设奖及奖励办法:

1.评出“校园之星”一名,颁发奖杯、奖品及证书。

2.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颁发奖品及证书。

3.评出“最佳组合奖”一名(三组以上进行评选),颁发奖品及证书。

希望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认真搞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本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顺利进行。

 

 

 

 

                                     学生工作部  团委

                                      2016年9月27日

 

 

附:

各系推荐参加决赛名额分配

 

 

电子电气工程系:2名

管理系:2名

文化传播系:6名  

机械工程系:2名  

计算机科学系:2名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5名

汽车工程系:2名

应用数学与经济系:4名

外语系:2名

艺体系: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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