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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申报2017年度共青团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03月16日 15:08  点击:[]

各系团总支:

2016年以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坚强领导下,全院团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根据遂宁团市委的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向上级团组织推荐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 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团龄在一年以上。

7. 关注“遂宁共青团”官方微信和“青春遂宁”新浪微博,积极转发团市委官方微信、微博内容。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带领团员青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成绩显著。

5.工作作风良好,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工作,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关注“遂宁共青团”官方微信和“青春遂宁”新浪微博,积极转发团市委官方微信、微博内容。

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原则上团市委机关干部,县(区)、园区团委和市直属团(工)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二、注意事项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推报评选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全面兼顾的原则,把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2.各团总支要按名额分配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3.各团总支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个人认真、准确、详实填写申报表格,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三、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要对拟申报的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其所在系部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于4月3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原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学院团委114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差额筛选,最终推选4名优秀团员、2名团干部,推选结果将在学院校园网进行公布。

联系人:代老师  熊老师

联系电话:2914316  2914861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参考表

      2.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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