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去年以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疫情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助力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共青团遂宁市委决定,评选表扬一批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转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0年度累计参与“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高校团员须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3.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 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近5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团干部上讲台制度,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3. 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党忠诚。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相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
4. 模范作用突出。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0年度累计参与“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5. 截至2021年4月30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年。本人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青年思想政治宣讲团成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童伴妈妈”及兼职团干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团市委机关干部,县(市、区)、园区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三)遂宁市五四红旗团委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组织需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并发起项目和开展活动。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 班子建设好。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 所属团组织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所属团组织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学校团委申报对象的初三以上每个班级须建有团支部。乡镇(街道)团(工)委应建有“青年之家”,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并且常态开展活动的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重点面向基层团委,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团县委工作如成效非常突出,可酌情推荐。
(四)遂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 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组织需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并发起项目和开展活动。高校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 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在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近5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原则上不推报毕业生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参照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的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情况统筹分配名额,近两年大抓基层、大抓学校组织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适当予以名额奖励。在优秀团员候选人推报中须包含一定数量的学生团员,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推报中须包含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详见名额分配表。参与“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的集体,不得再推报集体中的个人参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各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团委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侧重考虑团员中的学生团员和团员、团干部中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要重点考虑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工农业生产一线的候选人(单位),要统筹考虑乡镇(街道)、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青年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要关注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中表现优异的团员和团干部。申报名额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校(不含高校附属医院等)领域合计的比例不得超过40%。
三、申报要求
1. 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各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纪检机关、党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 坚持程序严格。各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层层把关产生。相关事迹需在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有效宣传展示。
3. 坚持推报规范。各县(市、区)、园区团委,市直属团(工)委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各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在4月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委,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获得过表扬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奖项,获得过表扬的集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即:2018年、2019年、2020年获得过表扬的集体,今年不得推报)。
联 系 人:张议文
联系电话:0825-2914861
附件:1. “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遂宁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 “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 “遂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遂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委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