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我校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21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班级按班级心理委员职责和选拔条件(附件2),报送心理委员1名(男女不限,且不由其他班委兼任)。心理委员应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原则,协助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和本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习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了解并反馈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认真协助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开展心理普查、心理建档、心理健康宣教活动等。
2、各学院团总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和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共同指导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心理委员享受其他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同等待遇。
3、因工作需要,班级心理委员原则上任期三年,不由班级其他干部兼任。
4、请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于10月13日18:00前,将《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剧场后原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二楼203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2005xinlizixun@163.com。
5、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于10月下旬开展2021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艾雪
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