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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学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9日 11:44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团员发展要求

1.根据《团章》要求,发展对象须年满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在校青年。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上期无补考重修,遵纪守法,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新团员发展程序

1.动员阶段(3月底)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召开班级团支部书记新团员发展动员会,传达新团员发展要求及名额。

2.申请阶段(4月初)一是要求入团的学生向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缺点的自我认识。二是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总支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及同学的评价确定各班入团积极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公布。

3.考察阶段(4月中旬-4月底)一是各二级学院组织谈话,召开团总支大会讨论;二是参加团校学习培训合格;三是校园网公示;四是入团宣誓。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严格把关。

2.要按照名额分配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四、推荐名额分配参考表

二级学院

人数

教工团总支

2

外国语学院

4

数字经济学院

5

智能制造学院

6

电子工程学院

7

汽车技术学院

7

教师教育学院

9

文化旅游学院

8

建筑工程学院

6

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4

艺术与传媒学院

3

运动健康学院

2

计算机工程学院

8

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

1

医疗照护学院

1

能源化工学院

2

总计

75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825-2914861                            

                             团委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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