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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2024年01月15日 15:55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共青团四川省委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前的本校在读大学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1.本校有1个名额;

2.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由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1名同学;

3.校团委将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资料进行二次审核,根据奖学金评选条件择推荐一名到省级推荐单位。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省委将从各市(州)、高校团委所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遴选1名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四、推报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报,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事迹是否得到媒体报道),经候选人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公示材料截图、个人事迹佐证材料,按“二级学院名称+2023自强之星”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评选体系”构建。各推荐单位要以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推荐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须于2月前完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及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版(pdf+word)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张老师。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5-2914861

报送指定邮箱:376878304@qq.com


附件: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材料提交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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